河源法院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機制 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在媽媽面前你是可以撒嬌的,不需要一直那么堅強,要經常打開心扉跟媽媽互相說說心事。”在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樓接待室,一起離婚案件的家長和孩子正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導師諄諄教導,一直未說話的小男孩羞澀地笑了。
家庭教育指導護航孩子健康成長
今年4月,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案件,男方李明(化名)因犯罪在監(jiān)獄服刑,女方陳麗(化名)提起離婚訴訟。一審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兩個婚生男孩由女方撫養(yǎng),男方享有探望權利。李明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審理過程中,法官征求兩個小孩的意見,他們都表示愿意跟母親生活,案件處理起來并不復雜。
然而,本案的一些特殊因素讓法官放心不下。“本案當事人的兩個小孩是留守兒童,一個上初二,正處于青春期,另一個即將步入初中。在人生比較關鍵的時期,又遭遇父親服刑、父母離異的重大家庭變故,這必然對小孩身心健康帶來影響。我們對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承辦法官介紹。
今年初,廣東省高院、廣東省婦聯出臺了聯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雙方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機制,更好地督促和引導未成年人監(jiān)護人正確履行監(jiān)護職責。為了給予家長和孩子更專業(yè)的教育指導和心理疏導,本案依托法院+婦聯聯動機制,邀請市婦聯指派家庭教育指導師聯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指導過程中,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導師了解到陳麗在外市打工,孩子暫住娘家跟舅舅生活,她在外市和娘家之間兩頭跑。陳麗說小孩很獨立,假期在她打工地住所,兩個小孩自己買菜做飯,像“小大人”,家庭教育指導師開導孩子多跟媽媽撒嬌,多跟媽媽說心事,室內的氣氛頓時輕松了許多。
法官詳細詢問了孩子在舅舅家和學校的生活情況,并問道:“你們在新學校習慣嗎?”“習慣。”大男孩說道。小男孩則低頭笑而不答,陳麗解釋說:“小的很膽小,不怎么說話。”
法官對陳麗說:“以后你們不要有顧慮,如果小孩學習和生活出現周圍環(huán)境不和諧的情況,可以跟我們聯系的,我們會跟學校、街道、村委溝通。”并鼓勵兩個小孩多培養(yǎng)良好的興趣愛好、多尋找生活的樂趣。
通過貼心交流發(fā)現的問題,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導師決定對陳麗進行單獨指導。兩個小孩出外等待時,法官拿出河源中院制作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畫冊給兩個小孩,語重心長地說:“你們一定要認真學習法律,要尊法、守法,遇到侵害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溫情說理讓家長放下心結
面對陳麗,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導師首先肯定了她對家庭和小孩的付出。然后,家庭教育指導師指出她對待小兒子的一些細節(jié)有待改善,“不要當著外人的面說他比較膽小這類關于他弱點的話,可以鼓勵他回答別人的問話,而不是去強化他的弱點……”陳麗茅塞頓開,表示她會注意這些問題。家庭教育指導師還引導其通過與小孩一起規(guī)劃未來職業(yè)構想等方式激勵小孩健康成長。
最后,法官強調,如果最終判決兩個小孩由陳麗撫養(yǎng),李明出獄后,應該讓小孩與他接觸。陳麗認為李明屬于“二進宮”,不想再與他有任何聯系。“雖然父親的人生有污點,還是應該讓小孩盡量感受到父愛的存在。法律也明確規(guī)定,撫養(yǎng)孩子的一方負有協助探望的義務。”法官耐心釋法說理后,陳麗終于說:“既然是法律規(guī)定,我會按照法律規(guī)定去做,李明要看望小孩,我不會阻攔。”
婚姻家庭不是單方的事情。送走陳麗和孩子,經過溝通聯系,不久,法官又來到河源監(jiān)獄,聽取在此服刑的李明的意見,并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從我們跟小孩接觸的情況來看,他們對你的感情是比較淡漠的。請你好好改造,出獄以后及時跟兩個小孩聯系,盡力修復親子關系,不要讓父愛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缺位。”法官對李明說道。法官一席溫馨話語讓李明心頭一熱,頻頻點頭稱是,并表態(tài)一定會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獄與兩個小孩見面。
最終,結合小孩的意愿和雙方當事人的撫養(yǎng)條件,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一切為了孩子。婚姻關系會有變化,父母子女關系是不變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我們將切實推動父母承擔起對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法定義務,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鄒建忠說。今年以來,河源法院在審理家庭婚姻糾紛案件過程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91次,發(fā)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45份。
本報記者 謝夢君 通訊員 徐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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