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社工”助力“迷途”少年回歸正軌 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本報訊 記者 謝夢君 通訊員 肖玲玲 “感謝河源檢察機關給孩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通過你們的幫教,他們現(xiàn)在變得聽話懂事,也找到了一份穩(wěn)定的工作。”近日,東源縣人民檢察院未檢檢察官收到了3名附條件不起訴的家長送來的錦旗,感謝東源縣人民檢察院對他們孩子的幫助。
據(jù)了解,2022年11月,東源縣人民檢察院受理未成年人小新、小明、小浩(均為化名)等人尋釁滋事案,承辦檢察官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綜合對小新、小明、小浩的家庭情況、成長經(jīng)歷、犯罪原因、監(jiān)管條件等方面進行調(diào)查,承辦檢察官考慮到小新、小明、小浩均系未成年人,認罪、悔罪態(tài)度良好,秉承著教育、感化、挽救方針,依法對小新、小明、小浩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均為六個月。
考驗期內(nèi),東源縣人民檢察院開啟“未檢+社工”幫教模式,引入社會力量組建幫教小組,通過線上、線下訪談,小組活動,家庭教育指導,社會實踐等方式,對小新、小明、小浩開展普法教育、心理疏導、親職教育等幫教活動,及時了解小新等3人的思想及生活動態(tài)。
“未檢+社工”幫教模式打破了以往陳規(guī)式“提交思想?yún)R報、談心談話”模式,因案精準施教,提高考察幫教的精細化和準確性。在幫教小組的耐心引導下,小新、小明、小浩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有了深刻認識,積極轉變思想,找到了一份穩(wěn)定的工作,重回生活正軌。在考驗期屆滿后,小新、小明、小浩因表現(xiàn)良好,檢察機關最終對他們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據(jù)悉,“未檢+社工”幫教模式將專業(yè)化辦案與社會化幫教深度融合,提升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幫教成效。“金杯銀杯不如群眾的口碑。”一面錦旗不僅代表著家長對檢察機關工作的肯定和鼓勵,更是河源檢察機關恪盡職守,持續(xù)做好未檢工作的動力。河源檢察機關將堅持公正執(zhí)法與溫情司法并重,以關愛之心為迷途孩子引路,以責任和擔當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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