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yè)老板失信敗德惡意欠薪 逃逸5年終被警方擒獲
本報訊 記者 楊容 近日,我市龍川縣人社局處置的一起惡意欠薪案,因該案犯罪嫌疑人辜某逃逸5年之久被抓捕歸案,涉案員工工資終得以結清。
2014年12月15日,龍川縣鐵場鎮(zhèn)某手袋廠35名員工前往龍川縣人社局投訴,稱手袋廠拖欠他們工資,且該廠法定代表人辜某已于2014年12月13日逃逸。接報后,龍川縣人社局當即予以立案,并成立專案小組開展調查。經查,龍川縣鐵場鎮(zhèn)某手袋廠于2013年2月開始營業(yè),法定代表人為辜某。期間因經營不善和資金周轉困難導致拖欠35名員工約7.16萬元工資。
2014年12月26日,龍川縣人社局依法對該廠采取在廠門口張貼法律文書的方式留置送達《勞動保障監(jiān)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該廠于2015年1月9日前支付清拖欠的員工工資。由于一直無法聯(lián)系到該廠法定代表人辜某,且辜某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行為已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龍川縣人社局于2015年2月2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隨后,公安機關對辜某進行掛網追逃。
2020年4月24日,廣東省揭陽市普寧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稱發(fā)現(xiàn)了辜某的行蹤。接報后,民警迅速了解在逃人員辜某身份信息并趕赴現(xiàn)場,經過一系列偵查及摸排后,在普寧市華東村將辜某抓獲。
目前,辜某已足額支付清所拖欠的員工工資,并等候法院開庭審判。
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侵犯,嚴重破壞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是造成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之一,將依法受到嚴厲打擊。市人社局提醒,廣大企業(yè)主如果遇到經濟上的困難,切不可以逃匿、轉移財產方式逃避支付勞動報酬,而要積極配合政府做好相關工作,否則將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同時,提醒廣大務工人員如遇到被欠薪要及時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處理,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切不可采取極端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警方也將依法予以打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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