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資裝修引發(fā)糾紛 人民調解化矛盾促和諧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陳碧霞 為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組織的職能,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東源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與縣人民調解工作室緊密聯(lián)系,共同打造訴前調解工作新格局。近日,該中心聯(lián)合人民調解組織成功調解了一起糾紛。
2013年7月,羅某應好友詹某的邀請,為其位于東源縣錫場鎮(zhèn)的莊園會所先行墊資裝修,工程款總額為1350萬元。但是自2015年2月詹某入住使用以來至2018年11月,詹某僅陸續(xù)支付了共1004.6萬元,仍有345.4萬元沒有支付。幾年來,羅某無數(shù)次索要欠款,詹某的言而無信令其非常失望,出于無奈,最終向東源法院起訴。東源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陳秀霞庭長了解情況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完全可以進行訴前調解,沒有必要走訴訟程序,于是,她向羅某釋明人民調解工作的特點、優(yōu)勢,告知進入訴訟程序后的利弊,建議他選擇訴前調解。征得羅某和詹某同意后,該院訴訟服務中心將該案移交至縣人民調解工作室,經(jīng)過調解,雙方很快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并進行了司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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