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尋釁滋事阻礙公務 7名男子自釀苦果被警方拘留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戴志雄 近日,東源縣公安局燈塔派出所依法處置一起打架斗毆案件,抓獲違法人員7名。
日前,燈塔派出所接東源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在燈塔鎮(zhèn)某酒店發(fā)生打架斗毆案件,接警后燈塔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后,經民警初步調查,起因是由違法嫌疑人伍某武與楊某廠酒后發(fā)生口角引發(fā)的打架案件。在民警處警期間,與楊某廠一起的舒某瑜、王某軍態(tài)度惡劣,對民警不時有辱罵與推搡行為,經反復教育勸阻無效后,民警依法將舒某瑜、王某軍控制,和參與斗毆的伍某武、楊某廠、伍某勇、楊某忠、賴某權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審訊,違法嫌疑人伍某武、楊某廠、伍某勇、楊某忠、賴某權對參與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舒某瑜、王某軍對尋釁滋事、阻礙執(zhí)行職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舒某瑜等7人分別因尋釁滋事、阻礙執(zhí)法被東源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動手打架前要三思,拳打出去,感覺當時氣是出了,可是沖動是要付出代價的!打輸住院,打贏坐牢,哪個代價都不好承受。另外,民警還提醒,警察執(zhí)法時要配合,請勿挑戰(zhàn)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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