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罰款!河源一小伙為自己的“買分賣分”行為買單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馬玉剛 考到了駕照還沒有車,那把駕照上的分給賣掉,把之前我們學(xué)駕駛的錢賺回來一些?如果你這么想,那就危險了。
4月19日,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偵查大隊與紫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日常巡查中發(fā)現(xiàn)鐘某某具有“買分賣分”重大嫌凝,立即將鐘某某傳喚到紫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偵查中隊進行調(diào)查詢問,鐘某某主動交待自己賣分的違法行為,承認自己在2月5日通過好易終端機處理了一輛粵S牌照小車的兩宗交通違法共記錄9分的事實。
據(jù)了解,紫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已對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天、罰款200元的處罰。
也許很多市民覺得賣分不是個事兒,還有人可能抱著僥幸“逃過去”的心理。但交警部門提醒大家,買分賣分屬違法行為,絕對使不得。為遏制“買分賣分”現(xiàn)象,交警部門將多措并舉,嚴厲打擊非法中介以“消分”“鏟分”“代扣分”等為名義的欺詐、擾民行為。一旦被查到,后果非常嚴重,市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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