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刷微信,玩手機還是玩命?
最近一段時間,因為玩手機而導致交通事故的新聞屢見不鮮。記者在市區(qū)走訪發(fā)現(xiàn),不少年輕司機都有這樣的行為:在塞車或等紅綠燈時,拍個照片發(fā)微信發(fā)發(fā)發(fā)牢騷;看到沿途好風景就拍下來與好友分享……對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開車時要集中注意力,摒棄開車玩手機的陋習。(詳見5月14日A4版報道)
這是一個滿城盡是“低頭族” 的時代,如果說“低頭族”在馬路上,大不了只是撞臺階、撞樹;但如果“低頭族”一手把控方向盤,一手刷微信、微博,這顯然就有點像要上演《死神來了》的節(jié)奏,這不僅是玩自己的命、更是置公共安全于不顧的危險行為。
遺憾的是,面對開車玩手機的行為,似乎更多的說法還是在苦口婆心提請司機自覺,而道德自覺從來就抵不過僥幸心理。事實上,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開車打手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必須依法罰款并扣分。刷微博或者玩微信,比打電話更惡劣,自然沒有逃脫責罰的邏輯。也許,即便我們在取證等程序上無法對“開車玩手機”的司機嚴懲到位,但起碼可以在事后罰單上“殺一儆百”。當年司空見慣的酒駕,照樣可以在嚴苛的執(zhí)法中收斂起來,如果我們拿出整治酒駕的魄力與智慧,也許拯救的就不只是司機中的“低頭族”而已。
鄭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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