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一名女職工與丈夫發(fā)生激烈爭吵之后跑到水庫自盡
本報訊(記者 刁城邦)一婦女非工傷死亡,家屬與公司就賠償問題引發(fā)糾紛。目前,在龍川縣佗城司法所的調解下,這一非工傷死亡賠償糾紛案圓滿解決,雙方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據(jù)龍川司法所介紹,周某為龍川某公司的職工,9 月29 日,因與丈夫發(fā)生激烈的爭吵,一時想不開,跑到某公司水庫自殺。事故發(fā)生后,其家人要求公司賠償死亡補償款30 萬元整。該公司認為周某死亡與該公司無關,堅決不予賠償。經公安機關排除刑事案之后,佗城司法所工作人員一邊安撫死者家屬的情緒,一邊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工作人員的反復勸解,雙方當事人就周某非因工負傷死亡補償達成協(xié)議。該公司同意一次性補償喪葬費、救濟金、撫恤金等費用39003 元,考慮周某家庭實際困難,該公司再一次性補助周某家屬40000元,總計補償7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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