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醉駕者不按時接受處理可能被拘留
酒駕違法行為人不按時接受處理,可被強制執(zhí)行拘留
南方日報訊(記者/趙楊 通訊員/交宣) 筆者昨日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為深入開展“百日會戰(zhàn)”交通秩序整治,交警部門將從10月21日起進一步加大整治涉酒(含醉酒、酒后駕駛)駕駛嚴重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開展清理逾期未接受處理的涉酒駕駛違法人的專項行動。交警部門督促逾期未接受處理的醉酒駕駛違法行為人應自10月21日起3日內(nèi)自行前往相關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對拒不前來接受處理的,從10月25日開始,公安交警部門將到違法行為人住處或所在單位上門實施傳喚或強制執(zhí)行行政拘留。
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在整治酒駕常態(tài)管理的基礎上,將進一步加大酒后駕駛整治的力度,特別是對一些醉酒駕駛違法行為人以種種理由,未按規(guī)定時間前往交警部門接受處理,企圖逃避處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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