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受辱后稱處對象 嫌犯留下聯(lián)系方式被抓
東亞通化訊(實習記者 李洪利) 女高中生婷婷(化名)夜晚等男友時,被陌生男子搶劫強奸。婷婷主動提出與該男子處對象,獲得聯(lián)系方式后報案。12月5日,梅河口市警方根據(jù)線索將該男子張某抓獲。
女生等男友時被搶劫強奸
11月29日20時許,解放派出所接到被害女生婷婷報警,稱自己在建國橋附近被人搶劫和強奸。
據(jù)婷婷講,她是某學校高中學生,晚上下課后,與男朋友約好在建國橋下的大壩上見面。當時天色微暗,人員走動比較少,她戴著帽子沒有注意周圍情況。突然,一名歹徒朝著她的后背打了一棒子,她感到頭暈坐在地上!鞍涯闵砩系腻X都拿出來,我著急上網(wǎng)!边@名歹徒從她的身上搜走100元錢,并在橋底下將她強奸。
提出處對象歹徒信以為真
“我當時怕他走了以后,沒辦法找到他。”婷婷說,當時燈光昏暗,且人員走動較少,橋上車輛行駛較快,即使她呼喊求救,也不可能有人來救她,更重要的是她怕遭到毒手。“我看他整理一下衣服準備離開,再想找到他肯定困難。就向他說受侮辱不敢面對男朋友,要求和他處對象,他信以為真,于是滿心歡喜地將自己的聯(lián)系方式告訴了我。”婷婷說。
民警根據(jù)線索抓到嫌疑人
辦案民警根據(jù)婷婷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和聯(lián)系方式,在轄區(qū)范圍內各個場所開展搜索和調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張某為東豐縣大楊人,經常在梅河口市上網(wǎng),居無定所。
12月5日21時許,民警在梅河口市某網(wǎng)吧內將22歲的張某抓獲,在審訊過程中,因為張某有盜竊被刑拘的經歷,對搶劫強奸的犯罪事實拒不承認。
通過民警10個小時的不懈努力,最終犯罪嫌疑人張某供認搶劫強奸的事實。
據(jù)張某講,他父母是農民,他平時無經濟來源,案發(fā)當天,他上網(wǎng)時發(fā)現(xiàn)身上沒錢,在路上遛彎時,發(fā)現(xiàn)一女孩獨自在那里等人。起初,他只想弄點錢花,但見到這名女孩長的很漂亮,便產生強奸的念頭。事后,他看到女孩哭得很傷心,又主動提出處對象的想法,便將自己的聯(lián)系方式留下。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東亞經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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